泰达街、有关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区属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企业医院、民营医院,委机关各工作室:
为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滨海新区卫生健康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开展预案演练,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2021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卫生健康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概念及预案适用范围
1.安全生产事故概念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短时间之内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结合卫生行业特点,重点包括火灾、爆炸、触电、建筑物坍塌、电梯意外及严重影响卫生工作秩序的生产安全事件。
2.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内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生产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1.组织体系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卫健委成立由委党委书记邓为民任组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工作室主要负责同志、泰达街和有关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委信息化与基本建设室设立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事故日常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2.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对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动系统力量和资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卫健委、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及处理情况的相关信息。
办公室职责: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承接事故报告,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提出应急处理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和信息报告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将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即10人以上包括10人,10人以下不包括10人。
(二)信息报告
1.事故信息报告及程序
事发单位应对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经研判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事故灾害损失程度扩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单位应立即采取先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提交正式书面报告的方式向区卫生健康委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组长进行汇报,同时根据小组长的指令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并按照指令于接到事故报告20分钟内口头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事故信息,30分钟内进行书面报告,并根据事故的发展适时进行续报。
2.报告内容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四、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1.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领导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自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同时迅速向专业救援部门(119、110、120)报警。
2.委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到场后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小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指令,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按照小组长的指令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按照指令在外部专业救援队伍没到达事故现场前,组织事发单位救援力量开展伤员抢救、人员疏散、灭火、消除隐患、维护现场秩序等事故救援工作。
3.当外部专业救援队伍及有关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领导小组及时将现场情况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初期伤亡情况、面临的困难等),并听从统一指挥,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
4.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按照委领导的指示和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五、应急解除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结束后,及时终止现场指挥机构。
六、后期处置
1.区卫生健康委、事发单位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和现场清理与处理,尽快消除后果和影响,保证事发单位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总结分析经验教训。属于责任事故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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