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1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和批准滨海新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滨海新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区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票决滨海新区2021年度民心工程项目;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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