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7-26 16:12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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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072216032512809803)
    案件名称天津滨海大沽街恺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案
    程序类别简易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072216032512809803
    行政相对人天津滨海大沽街恺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案
    违反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处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7月22日
    行政处罚结果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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