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撤销迎宾接种门诊的批复
索引号: 296-9885-2024-00209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疾控〔2024〕97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文日期: 2024-06-13
发文日期: 2024-06-14
有效性: 有效

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撤销迎宾接种门诊的请示》(津滨港社医〔2024〕33号)收悉。为继续做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经研究,同意你单位迎宾预防接种门诊停止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相关工作交由你单位胜利预防接种门诊承接。

工作交接过程中,你单位要及时通知迎宾预防接种门诊服务范围内居民,做好公示、告知、沟通、协调工作,做好目标人群管理底册、台账、工作实际情况交接,做好剩余疫苗、账号管理等后续问题处置工作。6月30日前,并行开展业务过渡一段时间,按照天津市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确保交接工作平稳有序。

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对两个预防接种门诊交接工作做好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

特此批复。

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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