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3-20 10:42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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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医罚[2024]004号
    案件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养生园老年养护院(设置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养生园老年养护院医务室)未按规定制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程序类别普通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卫医罚[2024]004号
    行政相对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养生园老年养护院(设置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养生园老年养护院医务室)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制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违反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3月12日
    行政处罚结果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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