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3-15 15:37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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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031215133212817303
    案件名称天津滨海新区张玉弟口腔门诊部(张玉弟)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案
    程序类别简易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031215133212817303
    行政相对人天津滨海新区张玉弟口腔门诊部(张玉弟)
    处罚事由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违反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
    处罚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3月12日
    行政处罚结果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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