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25 13:27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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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名称于延峰非医师行医案
    程序类别普通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卫医罚[2023]020号
    行政相对人于延峰
    处罚事由非医师行医
    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年12月22日
    行政处罚结果没收药品、医疗器械,并处2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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