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开设动物致伤处置门诊的批复
索引号: 296-9885-2023-00578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疾控〔2023〕192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文日期: 2023-12-18
发文日期: 2023-12-19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关于申请开展动物致伤处置门诊的请示》(滨海中医〔2023〕30号)收悉。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办法(2018版)和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管理细则(2018版)的通知》(津卫疾控〔2018〕58号)要求,经组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你单位动物致伤处置门诊进行评审,达到开设条件,现结合我区群众实际需求和现有预防接种医疗资源配置情况,同意你单位北塘院区开设(乙)级动物致伤处置门诊,为我区市民提供为可能接触狂犬病病毒的高危人群和疑似狂犬病病毒暴露者提供伤口处置、疫苗接种、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接种服务。请你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有关工作要求。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等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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