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滨海新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建设2021年上半年暗访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16-9885-2021-00160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爱卫〔2021〕76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文日期: 2021-06-17
发文日期: 2021-06-17
有效性: 有效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306号)、《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和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加强天津市控制吸烟工作的通知》(津爱卫会发〔2017〕1号)精神,充分发挥卫生健康行业控烟带头作用,按照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年健康促进业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健促办〔2021〕18号)部署,积极推进我区卫生健康行业全面禁烟工作,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完成了2021年上半年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建设暗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暗访范围

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14家卫生行政/公共卫生机构,64家医疗卫生机构,合计暗访78家单位。

(二)暗访时间

本次暗访执行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

(三)暗访内容和形式

根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标准》中有关指标确定暗访内容,主要包括无烟环境布置和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情况。本次暗访采取隐秘拍摄、暗访员填写问卷等形式,所有数据均有图像支持。

二、暗访结果

本次暗访,卫生行政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分分别为100分、99.5分、91分。

(一)环境指标

1.禁烟标识。行政及公共卫生机构、医院禁烟标识规范张贴率为100%。

2.控烟宣传传播材料。控烟宣传材料设置比例为93.3%,其中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汉沽分所)、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大港分所)、滨海新区塘沽中心血站、天津市泰达医院、滨海新区塘沽安定医院、大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滨海新区康宁医院、寨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滨海新区东江医院、华云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明珠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阳光树口腔医院等控烟宣传材料较少;天津滨海新区安琪妇产医院、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开发区真情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无控烟宣传材料。

3.控烟投诉电话。医院控烟举报投诉电话公布率为75.4%,幸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滨海新区塘沽安定医院、大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滨海新区康宁医院、天津市海滨人民医院、中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沽口腔医院、向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杨家泊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华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天津港口医院、北大医疗海洋石油医院在门急诊咨询台、预检台和住院部窗口等处未公布卫生监督部门控烟举报投诉电话。

4.控烟监督员或巡查员。行政及公共卫生机构、医院控烟监督员或巡查员设置比例分别为100%、59%,中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滨海新区安琪妇产医院、北塘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滨海新区塘沽妇产医院、大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铭远医院、天津医科大学中新生态城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响螺湾医院、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久医院、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开发区圣爱医院、天津滨海新区东江医院、华云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向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开发区真情医院、三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华医院、阳光树口腔医院、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沽街解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茶淀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见控烟巡查员。

5.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此次暗访发现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存在所属区域内销售烟草制品现象。

6.室外吸烟区和引导标识。行政及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室外吸烟区和引导标识设置比例分别100%、83.6%。其中大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沽口腔医院、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阳光树口腔医院室外吸烟区未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天津空港经济区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开发区圣爱医院、天津滨海新区东江医院、华云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明珠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杨家泊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开发区真情医院、三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未设置室外吸烟区;天津市海滨人民医院、天津铭远医院、天津医科大学中新生态城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响螺湾医院、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街欣嘉园蓝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阳光树口腔医院室外吸烟区无明显的引导标志。

7.戒烟门诊。有1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立了戒烟门诊,开设比例为81.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永久医院未见戒烟门诊指示牌;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未按要求开设戒烟门诊。

(二)吸烟状况

1.机构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行政及公共卫生机构、医院观察到的存在室内吸烟现象的比例分别为100%、98.3%。北大医疗海洋石油医院存在非工作人员室内吸烟现象。

2.劝阻吸烟。暗访发现,中新天津生态城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街欣嘉园蓝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华医院、天津港口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和北大医疗海洋石油医院,在医疗机构入口处、住院处及楼梯间存在吸烟现象,未见巡查员劝阻。

3.工作人员吸烟现象。暗访发现,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医务人员室内吸烟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控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标准落实控烟工作,要合理安排室外吸烟区的位置,做好禁烟标识、引导标识、控烟举报投诉电话(88908890)等的配备工作。要严格杜绝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医院小卖部销售烟草制品等行为,做好监督管理和宣传工作,维护卫生健康行业的无烟环境建设。

(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以身作则带头控制吸烟,要按照职责加大控制吸烟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暗访综合评分较低的单位应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存在工作人员室内吸烟现象的单位要对吸烟工作人员采取约谈方式进行批评教育,综合评分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将整改报告于6月30日前报委爱卫室邮箱:wjwagwsgls@tjbh.gov.cn。

(四)区卫生健康委下半年将继续开展控烟暗访工作,尤其将上半年暗访排名靠后的单位列为重点督查对象,加大督查的力度和频次。同时要对排名倒数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追责问效。

附件:行政及公共卫生机构、医院综合评分及排名情况


2021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仁霞,黄帅帅;联系电话:6515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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