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区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16-9885-2021-00027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爱卫函〔2021〕134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2-26
发文日期: 2021-02-26
有效性: 有效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工作,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中取得的成果,推动“美丽滨城家园,你我共同缔造”的良好局面,按照区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总指挥部的安排,《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区检查的通知》今年计划进行两次。上半年检查以实地、入户为主,下半年检查包含实地、材料、入户。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滨海新区卫健行业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卫健行业实地检查细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检查细则》《区卫生服务站实地检查内容》提前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2021年3月15日之前。

(二)抽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4月1日。

二、检查依据

(一)《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0版)》

(二)《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

三、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在3月15日之前完成自查,并将自评情况(附件)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将PDF版及电子版上报委创文办邮箱(bhxqwsjbgswm@126.com)。

(二)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打分采用百分制倒扣分,根据得分进行排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测评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认真对照,逐一整改。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测评标准进行检查,统一标准尺度,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拍照记录。

(三)被检查方要给必要的支持和配合,不能干扰围堵检查人员,对干扰影响检查工作的现象要给与通报批评。

附件:1.滨海新区卫健行业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卫健行业实地检查细则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检查细则

          3.区卫生服务站实地检查内容

2021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蒋竺璇;联系电话:6536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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