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说明及报表 |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方面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和传染病监测任务。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十二)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六)组织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滨海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3.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内设 12个职能处室,下辖45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46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赵连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港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除害消毒服务管理站、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大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职工卫生学校、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向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健康教育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安定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传染病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华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妇产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河头卫生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解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三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结核病防治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口腔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卫生学校、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响螺湾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中心血站、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共计45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246,187,284.3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357,807,802.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9,487,243.92元,占28.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2,993,645,832.88元,占70.5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22,789,490.49元,占0.54%。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246,187,284.3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357,807,802.66元,其中:基本支出3,844,007,101.13元,占90.53%;项目支出263,575,038.90元,占6.21%;上缴上级支出1,713.4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85,027,592.58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25,286,361.22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00元,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90000元,包括“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184673655.91元,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74164194.24元,包括“行政运行”38,449,696.4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5,714,497.79元,主要用于:机关及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立医院”482442135.89元,包括“综合医院”306,144,037.17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综合性医院的支出。“中医(民族)医院”96,987,224.55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的中医医院的支出。“传染病医院”13,980,867.9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传染病医院的支出。“精神病医院”17,727,346.65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的收治精神病人的医院的支出“妇产医院”28,390,420.3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专门从事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其他专科医院”7,402,578.51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的除以上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1,809,660.81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以上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5707915.06元,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机构”193815285.16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乡镇卫生院”81892629.9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公共卫生”294287486.69元,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6,238,939.35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卫生监督机构”30,335,416.06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妇幼保健机构”65,917,846.35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应急救治机构”18,615,169.60元,主要用于:系统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采供血机构”7,009,713.7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1,236,681.82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公共卫生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790,431.50元,主要用于: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135188.31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反映系统除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卫生公共机构的支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810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中医药”7797947.39元,包括“中医(民族医)药专项”7,797,947.39元,主要用于: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44844564.6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44,844,564.60元,主要用于: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8600元,包括“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6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所属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390812.04元,包括“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390,812.04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63936.67元,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63936.67元,包括“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63,936.67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925,928,033.92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78,494,990.69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16240463.45元,其中“基本工资”125,885,713.19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按照基本工资相关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支出。“津贴补贴”73,352,075.79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按照津贴补贴相关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支出。“奖金”4,753,231.78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按照奖金相关规定发放的奖金支出。“绩效工资”128,088,362.35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按照绩效工资相关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127,747.2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40,817,929.3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按照执业年金相关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038,748.32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79,585.83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1,113,017.19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按照公积金相关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384,052.5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按照规定发放的其他工作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38133.83元,其中“离休费”2,969,149.9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发生的离休费支出。“退休费”29,271,774.79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发生的退休费支出。“抚恤金”1,229,132.52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发生的抚恤金支出。“生活补助”106,464.0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发生的生活补助支出。“奖励金”3,110.0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发生的奖励金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502.62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发生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71593393.88元,其中“办公费”2,808,295.13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办公费支出。“印刷费”698,759.6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印刷费支出。“咨询费”646,150.0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咨询费支出。“手续费”32,538.68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手续费支出。“水费”639,542.37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水费支出。“电费”5,052,473.41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电费支出。“邮电费”1,647,030.51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邮电费支出。“取暖费”13,796,559.2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取暖费支出。“物业管理费”11,253,319.45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物业管理费支出。“差旅费”602,171.12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差旅费支出。“维修(护)费”3,756,648.84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维修(护)费支出。“租赁费”5,7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租赁费支出。“会议费”10,560.0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会议费支出。“培训费”150,694.73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培训费支出。“公务接待费”22,785.00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公务接待费支出。“专用材料费”9,078,045.42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专用材料费支出。“劳务费”2,623,317.02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劳务费支出。“委托业务费”1,512,169.93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委托业务费支出。“工会经费”3,972,124.74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工会经费支出。“福利费”2,459,218.59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福利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5,906.53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024,706.52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5,934.86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税金及附加费用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28,742.23元,主要用于:反映系统除以上支出以外的其他公用支出。
4、“资本性支出”4356042.76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20,857.00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设备的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4,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的支出。“其他交通工具购置”2,688,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其他交通工具的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123,185.76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678,358.13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812,471.87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减少769,056.87元,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减少43,415.00元。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655,573.1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2,353.13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78,556.87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公车改革不断深入,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463,22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309,500.00元,主要原因是系统所属大港社区医院和响螺湾医院更新救护车2辆。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34辆,购置公务用车2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2,785.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3,415.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系统所属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34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8,764,922.03元,比2018年增加11,802,766.38元,增长170.00%。主要原因是:新区急救中心购置车辆、办公运行、驾驶员、担架工等支出共计11466925.19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030,302.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694,272.3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604,012.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732,017.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642,959.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618,905.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共有车辆8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各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9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4个,涉及金额74,573,532.00元。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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